施工合同備案儲存年限和有效期是多久?

施工合同備案儲存年限和有效期至少需要10年以上,通常需要比建築施工項目的質保期要長,具體如下:

施工合同備案儲存年限和有效期是多久?

(一)施工合同備案後的儲存年限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和要求,通常情況下正常企業資料普通的一般的保留五年,重要資料保留十年。建議建築施工項目竣工結算後保留至少10年以上。(防滲漏的質保期爲5年,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備案的施工合同有效期是由合同當事人協商確定的,根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一條 招標人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的,應當在發佈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並報送下列材料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的各項批准檔案;

(2)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包括專業技術人員的名單、職稱證書或者執業資格證書及其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招標人不具備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條件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5日內責令招標人停止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檔案發出的同時,將招標檔案報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招標檔案有違反法律、法規內容的,應當責令招標人改正。

第十九條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檔案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檔案要求提交投標檔案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檔案收受人,並同時報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爲招標檔案的組成部分。

綜上所述,建築施工合同備案儲存年限和有效期,根據不同管理單位規定和要求有所不同,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在簽訂時明確約定,理論上儲存期限最短不低於建築施工項目的質保期,最好能夠保持建築工程項目的全壽命長期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