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施工企業需不需要合同備案

一、西安施工企業需不需要合同備案?

西安施工企業需不需要合同備案

需要,施工合同備案方法包括:承包人登陸政府門戶網站,在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管理資訊系統進行合同備案網上申報,在對應的合同備案表中填寫資訊打印;辦理備案手續。合同當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合同備案管理機構辦理合同備案手續。備案機構審覈合同當事人提供的合同備案資料,符合要求的,加蓋合同備案專用章。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 【建設工程合同定義和種類】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條 【建設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設工程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條 【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的原則】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第七百九十一條【建設工程的發包、承包、分包】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

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簽訂建設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項

1、仔細閱讀使用的合同文字,掌握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規規定。

目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普遍採用建設部與國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該文字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及合同附件四個部分組成。簽訂合同前仔細閱讀和準確理解“通用條款”十分重要。因爲這一部分內容不僅註明合同用語的確切含義,引導合同雙方如何簽訂“專用條款”,更重要的是當“專用條款”中某一條款未作特別約定時,“通用條款”中的對應條款自動成爲合同雙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約定。

2、嚴格審查發包人資質等級及履約信用

施工單位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對發包人主體資格的審查是簽約的一項重要的準備工作,它將不合格的主體排斥在合同的大門之外,將導致合同僞裝的坑穴和風險隱患排除在外,爲將來合同能夠得到及時、正確地改造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

3、關於工期、質量、造價的約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內容

“工期、質量、造價”是建設工程施工永恆的主題,有關這三個方面的合同條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內容。

1)實踐中關於工期的爭議多因開工、竣工日期未明確界定而產生。開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驗線之日”之說:竣工日期有“驗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請驗收之日”之說。無論採用體積廉潔,均應在合同中予以,並約定開工、竣工應辦理在那些手續、簽署何種檔案。對中間交工的工程也應按上述方法作出約定。

2)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工程質量監督部門不再是工程竣工驗收和工程質量評定的主體,竣工驗收將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進行。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參加驗收的單位、人員,採用的質量標準,驗收程序,須簽署的檔案及產生質量爭議的處理辦法等。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見的糾紛是對工程造價的爭議。由於任何工程在施工過程中都不可避免設計變更、現場身份證和材料差價的發生,所以均難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調整”。合同中必須對價款調整的範圍、程序、計算依據和設計變更、現場身份證、材料價格的簽發、確認作出明確規定。

4、對工程進度撥款和竣工結算程序做出詳細規定

一般情況下,工程進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進度撥付,但如何申請撥款,需報何種檔案,如何審覈確認撥款數額以及雙方對進度款額認識不一致時如何處理,往往缺少詳細的合同規定,引起爭議,影響工程施工。一般合同中對竣工結算程序的規定也較粗,不利操作。因此,合同中應特別注重撥款和結算的程序約定。

現實生活中,在進行工程建設的時候,工程的發包方必須要與施工方簽訂合同,簽訂合同的目的是明確雙方的權利與責任,約束雙方的行爲,依據法律的規定,雙方簽訂施工合同後還需要進行備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