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備案的施工合同的用途包含哪些?

一、已備案的施工合同的用途有哪些?

已備案的施工合同的用途包含哪些?

(一)施工合同備案作爲保險

如果有出現合同丟失的情況,在裝修完工後不知道雙方是如何規定的,就可以根據備案到相關部門調取施工合同備案來作爲依據。

(二)施工合同備案作爲佐證

可以將施工合同作爲佐證,如果出現施工問題,沒有證據的情況,這時施工合同備案的效力就等同於其他合同。

(三)施工合同備案是一種義務

根據《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訂立書面合同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達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施工合同是否需要備案

施工合同即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簽訂的主要目的是爲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且簽訂施工合同須以履行有關法定審批程序爲前提。因此施工合同需要進行備案。

1、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必須以建設計劃和具體建設設計檔案已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爲前提。簽訂施工合同須以履行有關法定審批程序爲前提,這是由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標的物爲建築產品,需要佔用土地,耗費大量的資源,屬於國民經濟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凡是沒有經過計劃部門規劃部門的批准,不能進行工程設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報建手續及施工許可證,更不能組織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如需變更原計劃項目功能的,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覈同意。

2、承包人主體資格受到嚴格限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外,應當遵守企業資質等級管理的規定,不得越級承攬任務。

3、簽訂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國家的嚴格監督管理。

施工合同進行備案是無可厚非的,這不僅是雙方應盡的義務,同時在出現合同糾紛或者合同丟失的情況下,備案合同可以作爲一種佐證,也是有很多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