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避免工程造價的糾紛?

工程造價糾紛在現在熱鬧非凡的建築業已經很常見了,都想避免工程造價的糾紛,本站小編就將怎麼避免工程造價糾紛的內容整理出來,希望能夠幫到大家。現將整理的內容作如下說明:

怎麼避免工程造價的糾紛?

避免工程造價糾紛的對策?

(1)合同條款簽訂應嚴密、有效。首先,施工方和業主有關人員應認真學習《合同法》等有關法律知識,認真學習國家和地市的有關工程造價的各種檔案規定,並嚴格按規定辦理工程預結算。二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業主不盲目壓價,施工方不接受不合理壓價要求,不施“苦肉計”以免簽訂不合法的無效條款。

(2)加強勘察設計管理資料。

(3)施工圖預算要全面、準確、合法、有效。

(4)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格執行現場簽證制度。監理工程師應做到守法、誠信、公正、科學。

(5)在開工前應簽訂材料價格確認方案的規定性檔案,並嚴格執行。以避免以材料找差引起糾紛。

另外,各級工程造價部門應大力宣傳有關造價的政策法規,完善造價各環節的管理措施。

工程造價糾紛的解決應當遵循以下幾點:

1、在建設工程糾紛中,涉及工程款糾紛的,當事人有明確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判決;如果約定不明確,如暫定等,但約定按照某一定額進行結算,人民法院委託鑑定時應當明確按照該定額進行結算。這樣做是符合《合同法》第64條的規定的。但是,法院這樣做的前提是有賴於工程造價行業的觀念和管理方式的改變。其核心在於如何看待建設工程定額的性質,一旦明確了定額不是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後,這種變化是必然的。但是,人民法院在這一改變前並不是無能爲力的,因爲理論上人民法院的判決是具有最高效力的行爲指針。人民法院可以透過尊重當事人的判決來推動這一變化。

2、應當允許當事人在工程建設的過程中提起訴訟,也可以對工程造價進行階段性的鑑定。不能一概地要求建設工程訴訟必須是在工程竣工後進行。

3、對於當事人的違約責任,人民法院必須嚴格追究。不能因爲建設工程糾紛的違約責任追究十分困難就放棄追究,我國建設工程領域的許多問題(包括質量問題),都是產生於不能嚴格履行合同。

此外還有必要在合同的結算方面加以完善。

完善合同的結算條款:爲避免合同造價糾紛,積極的辦法就是當事人在設定承發包合同時增加工程造價過程控制的內容,按工程形象進度分階段進行結算並確定相應的操作程序,使承發包合同簽約時不能確定的工程造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按約定的程序得到確定,從而避免可能出現的造價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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