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沒簽合同是否有效?

分包工程沒簽合同是否有效?
律師解析:分包工程沒簽合同但是有證據證明建設工程且竣工驗收合格的也應支付工程價款。建設工程分包是指經發包人同意或者認可,建設工程的總承包人將承包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可見,分包是在總承包合同之外,以總承包人(分包合同的發包方)與分包人(分包合同的承包方)爲合同當事人的獨立的工程承包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是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可以參照合同關於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承包人。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處理:
(一)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發包人可以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
(二)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無權請求參照合同關於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
發包人對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