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施工許可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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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施工許可證條件

辦理施工許可證是實施監督管理所採用的作法也是施工批准的法律憑證,除了一些小於政府規定限額的施工外,其他的如果沒有辦理施工許可證的並不能擅自開工。那麼辦理施工許可證條件有哪些呢?下面就讓本站的小編爲您解答。

一、辦理施工許可證條件

施工許可證的頒發按建設工程項目實行一項一辦。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必須到相應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計劃部門核發的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

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設工程,已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且施工圖設計檔案已按規定審查合格。

4、徵地拆遷手續已完成;

5、招標工作已完成,施工單位己確定;

6、建設單位已委託建設監理或建設單位建設工理機構資格己審定,施工單位在本工程的項目經理已確定;

7、資金、物資和施工所需的市政公用設施等已落實;

8、按規定已在統計部門辦理了統計登記手續;

9、其它應當具備的條件已落實。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二、申報材料:(相關材料須提供原件覈對)

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2、施工中標通知書(必須招標的工程提供);

3、承發包合同(對已確定分包單位的還應提交分包合同 );

4、監理中標通知書(必須招標的工程提供)、監理合同 ;

5、建設用地批准書或者土地使用證;

6、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7、建設單位開戶銀行的存款證明或對建設單位支付和履約的擔保;政府投資項目僅需提供財政撥款證明檔案;

8、施工圖設計檔案已審查的證明檔案;

9、質量安全監督登記表;

10、餘泥渣土排放證;

11、監理單位總監的註冊證書、資格證、項目經理、施工員、質安員或安全主任的證書、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及上述所有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12、 *施工單位項目安全管理框架圖(包括人員分工、職務等內容),註冊安全主任、安全員證書;

13、 *特種作業人員(包括:起重機械、電工、焊工等)列表;

14、 *建設單位安全監督人員名冊;

15、 *監理單位項目人員名冊;

16、 *安全措施費用計劃;

17、 *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A4紙清晰打印);

18、 *臨時設施搭建情況說明表;

19、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搭設(設定)計劃;

20、 *施工進度計劃;

21、 *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措施);

22、 *擬進入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塔式起重機、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列表(包括型號、數量等內容);

23、 *勞動保險統籌金繳納憑證;

24、 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收據;

25、 印花稅收據。

26、 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收費標準

勞動保險統籌費:合同總價÷1.07×1.36%

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費:合同總價÷1.07×0.04%

工程定額測定費:合同總價÷1.07×0.1%(建工局代收)

四、施工許可證的期限規定

即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這就是說,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到建設單位提交的領取施工許可證的申請後,應當在十五日之內審查完畢,對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條件的申請單位發給許可證,對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則應當通知建設單位,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

綜上所述,就是辦理施工許可證條件的相關介紹。辦理施工許可證需要辦理一些登記手續,對施工場地的工具也要進行審查還有就是確定資金、物資和施工所需的市政公用設施等是否落實。沒有施工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均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所以在施工之前一定要辦理施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