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管理流程

項目管理流程一般包括爲五個部分:
項目的啓動、項目的計劃、項目的實施及控制過程、項目的收尾和項目的後續維護。
(一)投標、簽約階段業主單位對建設項目進行設計和建設準備、具備了招標條件以後,便發出廣告(或邀請函),施工單位見到招標廣告或邀請函後,從作出投標決策至中標籤約,實質上便是在進準備、具備了招標條件以後,便發出廣告(或邀請函),施工單位見到招標廣告或邀請函後,從作出投標決策至中標籤約,實質上便是在進行施工項目的工作。
這是施工項目壽命週期的第一階段,可稱爲立項階段。
本階段的最終管理目標是簽訂工程承包合同
這一階段主要進行以下工作:
建築施工企業從經營戰略的高度作出是否投標爭取承包該項止的決策。
決定投標以後,從多方面(企業自身、相關單位、市場、現場等)常握大量資訊。
編制既能使企業盈利、又有力可望中標的投標書。
如果中標,則與招標方進行談判,依法簽訂工程承包合同,使合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計劃,符合平等互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
(二)施工準備階段施工單位與業主單位簽訂了工程承包合同、交易關係正工確立後,便應組建項目經理部,然後以項目經理爲主,與企業經營層和管理層、業主單位進行配合,進行施工準備,使工程具備開工和連續施工的基本條件。
這一階段主要進行以下工作:
成立項目經理部,根據工程管理的需要建立機構,配備管理人員。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主要是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平面圖,用以指導施工準備和施工。
制訂施工項目管理是規劃,以指導施工項目管理活動。
進行施工現場準備,使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利於進行文明施進行文明施工。
編寫開工申請報告,待批開工。
(三)施工階段這是一個自開工至竣工的實施過程。
在這一過程中,項目經理部既是決策機構,又是責任機構。
經營管理層、業主單位、監理單位的作用是支援、監督與協調。
這一階段的目標是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施工任務,達到驗收、交工的條件。
這一階段主要進行以下工作:
按施工組織設計的安排進行施工;
在施工中努力做好動態控制工作,保證質量目標、進度目標、造價目標、安全目標、節約目標的實現;
管好施工現場,實行文明施工;
亞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處理好內外關係,管好合同變更及索賠;
做好記錄、協調、檢查、分析工作。
(四)驗收、交工與結算階段這一階段可稱作“結束階段”。
與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階段協調同步進行。
其目標是對項目成果進行總評、評價,對外結清債,結束交易關係。
本階段主要進行以下工作:
工程收尾、進行試運轉。
在預檢的基礎上接受正式驗收整理、移交竣工檔案,進行財務結算,總結工作,編制竣工總結報告辦理工程交付手續。
項目經理部解體。
(五)用戶服務階段這是施工項目管理的最後階段。
在交工驗收後,按合同規定的責任期進行用後服務、回訪與保修,規定的責任期進行用後服務、回訪與保修,其目的保證使用單位正常使用,發揮效益。
在該階段中主要進行以下工作:
爲保證工程正常使用而作必要的技術諮詢和服務。
進行工程回訪,聽取使用單位意見,總結經驗教訓,觀察使用中的問題,進行必要的維護、維修和保修。
進行沉陷、抗震性能等觀察,以服務於宏觀事業。

工程項目管理流程

法律依據:《建築法》

第七條

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