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屬於無效招標和投標

哪些情況屬於無效招標和投標
無效招標包括:
1、招標程序違法:不在國家指定媒介發佈資格預審公告和招標公告;在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發售、澄清、修改的時限不符合法定要求;投標檔案確定的 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檔案的時限不符合法定要求。
2、招標行爲違法:在不同媒介發佈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公告內容不一致;不按照資格預審檔案載明的標準和方法進行資格預審,或者資格審查委員會的組件不符合法定要求;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檔案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投標的其他情況,或者泄露標底;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與投標人串通;招標代理機構在所代理的招標項目中投標或者代理投標。
無效投標包括:未按照招標檔案的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檔案未按招標檔案要求籤署、蓋章的;不具備招標檔案中規定的資格要求的;報價超過招標檔案中規定的預算金額或者最高限價的;投標檔案含有采購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條件的;法律、法規和招標檔案規定的其他無效情形。

法律依據: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四十三條
招標人接受聯合體投標並進行資格預審的,聯合體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檔案前組成。資格預審後聯合體增減、更換成員的,其投標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