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報廢車報廢流程如下:1、帶證件到解體廠2、核發汽車報廢通知3、將車輛送正規拆解廠4、拍照五大總成解體5、持解體照片辦理報廢登記6、申領補貼。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