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方不結案要怎樣處理

事故勘查後十日交警必須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到時候依據認定書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如果對方還是拖着不結案,可以申請交警進行調解,調解無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爲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受害方不結案要怎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