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被追尾車損如何處理

汽車被追尾後,應當做的工作有:
一、汽車發生追尾後,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
二、持續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定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三、若未造成人員傷亡,當事人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若造成人員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警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四、事故當事人之間對事故事實無爭議且無人員傷亡時,可以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繫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並共同簽名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車子被追尾車損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