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電動車出交通事故是否會按機動車處理

不會。根據對於電動自行車以及摩托車的規定,時速20km/h以下且車重不大於40kg的判定爲非機動車,而最高設計時速在20-50km/h之間且車重大於40kg的判定爲機動車類的輕便摩托車,最高設計時速大於50km/h的統統判定爲摩托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現在電動車出交通事故是否會按機動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