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死亡駕駛證吊銷幾年

2年。駕駛證被吊銷,需要駕駛證的,需要重新申請駕駛證考試。但是重新申請的條件各不相同,需要看因什麼原因被吊銷。
1、因醉酒駕駛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的,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2、因飲酒駕駛證營運機動車,被吊銷的,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發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逃逸,構成犯罪的,被吊銷的,那麼終身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被吊銷的,那麼終身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5、因提供虛假資訊申請駕駛證,被吊銷的,三年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6、因其他違法行爲被吊銷的,兩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十四條對三年內駕齡駕駛人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負主要以上責任的,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倒查車輛管理所考試、發證情況,向社會公佈倒查結果。對三年內駕齡駕駛人發生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交通事故且負主要以上責任的,直轄市、設區的市或者相當於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組織責任倒查。
直轄市、設區的市或者相當於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現駕駛培訓機構及其教練員存在縮短培訓學時、減少培訓項目以及賄賂考試員、以承諾考試合格等名義向學員索取財物、參與違規辦理駕駛證或者考試舞弊行爲的,應當通報培訓主管部門,並向社會公佈。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現考場、考試設備生產銷售企業存在組織或者參與考試舞弊、僞造或者篡改考試系統數據的,不得繼續使用該考場或者採購該企業考試設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人死亡駕駛證吊銷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