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員不能坐動車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失信人被限制消費後,可以乘坐二等以下(不含)艙位。
只是不能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3條規定:被執行人爲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

失信人員不能坐動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