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有哪些

發生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有哪些
律師解析:流程:
一、事故處理:事故發生後務必第一時間先向交警部門報案,並向保險公司報案。儘量保留事故現場,如傷者傷情嚴重,則應先撥打120救人。
二、事故調解及費用:等對方治療結束,約定時間與保險公司、交通隊協商調解,協商一致,現場出具調解書。
三、辦理索賠。
四、損失理算、賠付。
五、爭議處理。
公民受傷可要求賠償項目: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租牀被費用、後續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殘疾賠償金、鑑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後續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財產損失。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