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車輛維修期間怎麼賠償?

交通事故車輛維修期間怎麼賠償?
律師解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需要維修的,責任人需要賠償因修車期間,受害人使用代替性交通工具產生的費用。
現在汽車在被撞之後,車輛賠償中有一項是“車輛傷損貶值賠償”,但這項賠償不在保險範圍內。雙方可自行解決,如果提起上訴,法院是支援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爲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