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去索賠

交通事故索賠如下:
1、交通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報警,儘量不要去私了。這樣做,一方面可以明確雙方的事故責任,另一方面可以爲以後發生糾紛留下相應的事故證據。
2、對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不能要求交警部門重新認定,也不能就此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向提起民事訴訟,提供事故證據,推翻交通事故認定書,由人民法院根據交通事故事實重新對雙方的事故責任進行劃分。
3、在交警部門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的調解協議,若當事人一方反悔,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賠償,而不是說簽了調解協議就必須履行。
4、當事人提起訴訟時,應正確確定被告。在司法實踐中,車輛駕駛人、車輛所有人,還有車輛投保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公司,都可以成爲被告。對被告的正確確定是關係到能否實際取得足額賠償的重要因素。
5、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損害,住院治療期間的用一般先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在訴訟中申請先予執行。
6、最重要一點就是相關證據的儲存。這是整個訴訟的關鍵。筆者建議,若發生交通事故,應儘快與律師取得聯繫,委託律師來代理索賠,可能你的索賠將會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條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一條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二條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交通事故如何去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