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停車費保險報銷嗎

對於停車費應當由交警部門來進行承擔,所以就不存在報銷的問題。相關的法律依據爲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26條規定,對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毀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可以委託第三人進行保管。

交通事故停車費保險報銷嗎

第三人不得毀壞或者擅自轉移處置。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損失,行政機關先行賠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因此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也就是所謂的停車費,應當由行政機關也就是交警部門來進行承擔。但是實踐中因爲交警部門並不會直接的保管車輛,而是委託第三方進行保管。比如說委託一個停車場來對車輛進行停車保管,此項的費用基本上會由第三人也就是停車場進行收取。

如果車主不交納相關的停車費,是把車開不出來的。所以實踐中很多的車主必須要向停車保管的單位來進行繳納停車費,雖然不合法並且不合理,但是出於實踐的要求,可能只能這樣做,才能把車輛開出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覈定;情形複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覈定,但合同另有 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