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的不得最長超過多少年?

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的期限不得超過10年。臨時使用無線電頻率的,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的期限不超過12個月。
無線電頻率使用人取得的相應使用許可中未確定頻率使用期限的,如頻率使用時間已超過10年並且需要繼續使用,應當自《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管理辦法》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延續手續。
《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的不得最長超過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