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和摩托車扣分標準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章機動車駕駛人管理,第一節記分,第六十五條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爲12個月,滿分爲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即兩證合一就12分,無論你是騎摩托或者開汽車違章,就扣這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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