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違章只能由車輛實際駕駛人、車主或者實際管理人處理。需要如下材料:1、帶違章處理人的駕駛證正副本原件。2、帶違章處理人的身份證原件。3、帶車輛行駛證正副本原件。4、駕駛人本人前去處理。5、處理地點爲違法地交警隊或者車輛登記地交警隊。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條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爲資訊錄入道路交通違法資訊管理系統後三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提供查詢;並可以透過郵寄、發送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