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扣分最新規定,副駕不繫安全帶,記1分,罰50元。以下4種違規 扣1分①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②車輛未張貼年檢;③車輛未張貼交強險標誌;④違反規定使用燈光和雙閃。⑤副駕不繫安全帶,記1分,罰50元。《民法典》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