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以上車輛年檢流程

1.填表。需要填寫機動車牌證申請表和機動車查驗記錄表兩張表格,填表處有參車輛年審流程(考樣本)。
2.找到年檢錄入視窗,審查材料,錄入。
3.找到違規查詢視窗。如有違規,在此一併繳清罰款。
4.找檢測員進行車輛的外檢,要求開啟車前蓋,查驗車架號,檢測員給出檢測合格簽字頁,之後,到檢測繳費視窗,給發票。
5.找到檢測登入視窗,所有材料留在該視窗處。可以開車去檢測車間了。
6.排隊等待檢測,有人指揮車輛。檢測完後給一張檢測報告單。
7.拿着檢測報告單回業務廳,交到視窗領取所有資料,並按要求籤字。
8.將資料送交視窗,並交上行駛證,辦事員發給年審車貼,並在行駛證副本的反面打上新的年審日期。

六年以上車輛年檢流程

法律依據:《交通法規扣分細則》

第七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持有本條第三款規定以外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