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怎麼處罰扣分

1、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未達20%的,一次記3分;
2、超過覈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6分。
3、超過覈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法律依據:
《道路安全條例》第六十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覈定人數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超過覈定人數未達百分之二十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二)超過覈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三)超過覈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四)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其他客車違反規定載貨的或者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的,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一百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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