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車輛如何辦理報廢手續

車輛報廢辦理流程:
1、車管所大廳領取並填寫《機動車報廢單》,同時提交行駛證複印件、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複印件、機動車所有人爲單位的需要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加蓋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如需保留原號牌需先將車輛交通違法行爲處理。
2、車管所檔案室查檔審覈《機動車報廢單》,審覈合格後電話通知領取《機動車報廢單》。
3、機動車所有人或代理人將機動車送交機動車報廢回收企業,領取並填寫《機動車註冊、轉移、註銷登記/轉入申請表》,同時提交行駛證、機動車牌照、機動車登記證書(沒有機動車登記證書的可以不交)、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複印件、機動車所有人爲單位的需要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加蓋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機動車報廢單》。
4、民警查驗機動車,查驗被報廢解體機動車的車輛識別代號,確認車輛五大總成(車身/車架、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後橋)是否齊全,合格的由民警出具《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5、車輛銷燬要求,民警負責進口機動車、校車、中型(含)以上載客汽車、中型(含)以上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低速汽車、掛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報廢解體監銷,其他車輛由報廢回收企業自行銷燬。
6、車輛銷燬後,報廢回收企業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由報廢回收企業工作人員將以下資料送交車管所視窗辦理機動車註銷登記業務。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七條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三十條

交通事故車輛如何辦理報廢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