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購置稅需要的手續

一、繳納車輛購置附加稅時需要提供以下證件資料:汽車購置稅納稅申報表,購車發票報稅聯原件及發票聯複印件,購車人身份證(單位的需要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汽車合格證複印件,銀行卡。
二、車輛購置稅含義及徵收範圍: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現行車輛購置稅法的基本規範,是從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爲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稅範圍爲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是在我國境內購買應納稅車輛的個人和單位,不管是購買自用還是受贈,或者獲獎等方式擁有汽車,使用者都要進行購置稅的繳納。車輛購置稅納稅人包括國企、私企等單位,所謂個人,包括個體商戶和個人。
三、繳納期限及具體流程:納稅人從汽車經銷商處購買汽車後,汽車經銷商會提供給客戶以下手續:購車發票報稅聯、註冊聯及發票聯,汽車合格證原件,汽車購置稅納稅申報表,及汽車隨車的保養手冊和三包證書。其中註冊聯、合格證是用於到交管部門購買臨時牌照及正式牌照用的,報稅聯和納稅申報表是繳納購置稅時用的,繳納購置稅時還需要提供一份購車發票發票聯複印件,購車人身份證(單位的需要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汽車合格證複印件,銀行卡。車輛購置稅繳納的時間是從購車之日(一般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爲準)起的60天內,繳納方法是攜帶以上列明的資料,包括車主身份複印件、車輛價格複印件、車輛合格複印件到當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車輛購置稅繳納完畢後,稅務機關會給納稅人一本《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用於去交管部門辦理掛牌手續,以後備查,車主們要妥善保管。

汽車購置稅需要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