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扣分。非營運小型載客汽車載客超過覈定人數20%以下,記2分罰200元,超20%以上的,記3分罰200元。車核載5人的,超載2人,算是超20%以上了,要記3分罰200元。擴展資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覈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第九十二條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