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脫審車輛會怎樣處罰

駕駛脫審車輛扣押機動車,罰款200元,記3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駕駛脫審車輛會怎樣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