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買車回老家上牌需要什麼手續

第一步:帶齊上牌的證件回老家的車管所,這些證件有:
1、車輛合格證原件;
2、車輛一致性證書;
3、發票原件,註冊登記聯原件,報稅聯原件以及抵扣聯原件;
4、交強險副本原件;
5、車輛照片,車架號拓印條;
6、身份證原件。
第二步:回老家的車管所上牌。這個上牌的步驟可分爲3點:
1、要先交車輛購置稅
2、然後車輛開到車管所拍照;
3、到車管所大廳走流程了。
如果你不會就直接問工作人員就可以了。
第三步:辦理完上牌之後,會在七個工作日就會郵寄到你寫的地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外地買車回老家上牌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七條

第七條 申請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註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於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確認機動車,覈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