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扣分可以去車輛所轄車管所或交警隊處理。處理所需資料如下:1、違章車輛行駛證原件;2、記分人身份證原件;3、記分人駕駛證原件;備齊以上三種資料,由記分人本人直接去車管所或交警隊服務大廳拿號排隊處理即可。法律依據:《交通法規扣分細則》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