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列流程處理:1.停車保護現場,檢視車損情況。2.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3.有爭議的,立即報警處理。4.接到報警後交通部門現場勘查。5.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作出責任認定書。6.根據責任認定書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