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a2怎麼年審

機動車駕駛證審驗內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交通事故處理情況。
(二)身體條件情況。
(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及記滿12分後參加學習和考試情況。
每一年審一次。
根據2013年1月1日起實施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第六十條規定:持有A2駕駛證(準駕車型爲牽引車)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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