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不讓直行是全責嗎?

轉彎不讓直行是全責嗎?
律師解析:轉彎讓直行,是大家在學車時需要遵守的基本駕駛規則,車輛左轉沒有讓行,直行的車輛撞上去發生事故,一般是左轉車輛負全責,但是有些情況下,直行車也是需要讓行的,從特殊情況來看,直行讓轉彎都是基於車流量和通行安全來考慮的。遇放行信號時,應依次透過車雖然是轉彎,卻處於上一個信號燈週期,此時如果直行卻是下一個信號燈週期,要等上一個週期的車走完再進入路口,所以直行車負事故全部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機動車透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