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現場能分爲什麼

車禍現場能分爲什麼
律師解析:車禍現場的分類:
1、原始現場,指沒有遭到任何改變或破壞的現場。
它能爲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責任的鑑定提供客觀的依據。
2、變動現場。
3、僞造現場,指當事人爲逃避責任、毀滅證據或達到嫁禍於人的目的,有意改變或佈置的現場。
4、逃逸現場。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二條
交通警察應當對事故現場開展下列調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現場,查明事故車輛、當事人、道路及其空間關係和事故發生時的天氣情況;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現場證據材料
(三)詢問當事人、證人並製作詢問筆錄;
現場不具備製作詢問筆錄條件的,可以透過錄音、錄像記錄詢問過程;
(四)其他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