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判決書在開庭後多久下達

交通肇事逃逸判決書在開庭後多久下達
律師解析:交通肇事逃逸判決書在開庭後一個月左右會下達,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判決書一般在立案後的六個月內會下達。
根據民訴法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