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屬製作式文書,主要由首部、認定內容、尾部三部分組成。
首部包括標題、編號、責任認定的時間及地點、案由過渡語,應用分條分項的方式一一寫明分析認定的具體內容。
尾段爲根據交通法規有關規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有權向做出該責任認定書的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重新認定。據此在尾部應寫明“此認定書,已於××××年×月×日向當事人各方宣佈,當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認定書後15日內向××交警大隊申請重新認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四條

如何寫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