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多長時間出具責任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分爲兩種程序,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如果是簡易程序,那麼交通事故責任一般是當場下達或者是10個工作日內下達。如果是普通程序,則需要做一系列的檢驗檢測,如血液檢測、車速檢測等,並在最後一份檢測報告出來後3日內作出最終的事故責任劃分。所以,一般所需要的時間比較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

交通事故多長時間出具責任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