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門被撞都是全責嗎?

開車門被撞都是全責嗎?
律師解析:並不是都是全責的,開車門被撞的處罰認定:
1、違規停車,司機開車門發生碰撞事故,車內乘客和司機負全責。
2、對於沒盡提醒義務開啟車門發生交通事故的,負事故主要責任。
3、對於沒有違規停車還盡了提醒義務,但是開車門還是被撞了,另一方也要承擔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