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撞人逃逸怎麼判

電動車撞人逃逸怎麼判
律師解析:電動車撞人逃逸需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因爲有些電動車在屬於輕便摩托車的情形下,也會被認定爲機動車。撞人後逃逸的,對於他人身體造成損害,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撞人後逃逸屬於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在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爲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