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無證駕駛該怎麼處罰

醉駕並無證駕駛的。按照刑法第133條之規定,處以拘役並處罰金。拘役的期限爲一個月以上至六個月以下。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次記12分,暫扣駕駛證半年,並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終身不得增駕a、b照;只要有酗酒和吸毒史記錄的駕駛員,一律禁止駕駛學校校車。

醉酒駕駛無證駕駛該怎麼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爲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