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協議書需要包含哪些事項

合夥協議書需要包含哪些事項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合夥開公司協議書注意事項

合夥開公司協議書需注意一下幾項事情:

1)首先雙方要商量好利益分配與債務承擔,並在協議書裏寫明。畢竟公司開了後,大家整天爲利益分配及義務承擔來扯皮,而無心做該做的關於企業發展的正事,或起異心另起爐竈。如此公司所面臨的危機可想而知了。

2)其次要註明雙方各自出資多少,因爲根據總資金需求量(至少要留3-6個月的儲備金如果您們的資本夠的話)及您們的利益分配/各人手中的資源(如有人可能有很多客戶/有人擁有必須的行業資源/有人有核心的技術等)都可能影響到利益分配及出資情況。

3)最後雙方商量好的產品報價也要在協議上註明,但要考慮到這些運營成本及利潤。

雙方合夥開公司最好是要有一個獨立帳戶,這樣避免以後再錢進出上起爭端,影響雙方感情。

由此可見,雙方合夥開公司協議書書寫並不複雜,只要當事雙方將利益分配、債務承擔、出資方式比例、合作期限、入夥、退夥事項都一一寫清楚,簽訂協議書並經公證處公證,這樣就可以辦理公司相關手續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邢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