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框架協議書(經典版本)
本投資合作框架協議("本協議")由以下三方於[ ]年[ ]月[ ]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廣東省[ ]市簽訂:
(1) 甲方:[擬上市公司]
註冊地址:
(2) 乙方:[投資方]
註冊地址:
(3) 丙方:[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註冊地址:
以上三方合稱"各方"。
鑑於:
1 甲方系一家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 ]萬元,法定代表人爲:[ ],經營範圍爲:[ ](國家專營專控商品除外);
2 乙方系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
3 丙方系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丙方系甲方的控股股東,持有甲方[ ]%的股權;
5 乙方的增資與丙方注入資產可能爲不同的環節,各方在實施時具體再協商確定方式與時間。
爲此,經各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交易概述
1.1 乙方擬出資人民幣[ ]萬元,以增加註冊資本("增資")形式投入甲方。其中第一筆增資爲人民幣[ ]萬元,於各方簽署正式的增資協議後的14個工作日內到位(預計時間爲[ ],第一筆[ ]萬元在7個工作日內到位,第二筆[ ]萬元在餘下的7個工作日內到位);其餘2,500萬元增資的時間根據丙方注入資產相關的工作進度由各方另行協商確定(預計不晚於[ ])。
1.2 丙方將選擇其優質的經營性資產注入甲方,以實現甲方的做大做強。丙方注入資產的範圍、價格及注入方式等,由各方根據資產評估結果及政府主管部門審批情況另行協商確定。丙方初步計劃將其持有的[ ]有限公司("GG")全部[ ]%股權注入甲方,並在日後適當時機將更多的優質資產注入甲方。
1.3 在乙方完成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增資、丙方完成GG股權注入後,甲方的總資產規模預計將達到人民幣[ ]億元,而乙方將持有甲方約30%的股權。
二、 交易安排
2.1 乙方的盡職調查
在本協議簽署後,乙方將(自行或聘請中介機構)對甲方及丙方注入資產的財務狀況、法律事務及業務潛力等事項進行盡職調查。甲方及丙方應配合乙方的盡職調查,並提供乙方要求爲完成盡職調查所需的資料與檔案,但乙方保證對於甲方及/或丙方提供的資料與檔案予以保密。
2.2 交易細節磋商
在本協議簽署後,各方應當立即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具體細節進行磋商,並爭取在排他期(定義見下文)內達成正式的交易協議。交易細節包括但不限於:
(1) 乙方增資的具體時間;
(2) 丙方注入資產範圍及具體時間;
(3) 對乙方投資安全的保障措施;
(4) 乙方增資後甲方的公司治理、利潤分配等事宜;
(5) 甲方在完成乙方增資後、上市前的後續增資擴股事宜;
(6) 各方認爲應當協商的其他相關事宜。
2.3 正式交易檔案
在乙方完成盡職調查並滿意調查結果,且各方已經就交易細節達成一致的基礎上,各方簽訂正式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交易檔案,以約定本協議項下的交易的各項具體事宜。
三、 其他事宜
3.1 排他性
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 ]天("排他期")內,乙方享有與甲方和丙方就本協議項下交易協商和談判的獨家排他權利。在排他期內,甲方和丙方不得與除乙方之外的任何投資者洽談與本協議項下交易相同或相類似的任何事宜,除非在此期間內乙方通知甲方與丙方終止交易,或者乙方對盡職調查結果不滿意的。
3.2 保密
各方均應當對本協議予以保密,並不應當向任何無關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內容,但各方爲進行本協議項下的交易而向其聘請的中介機構進行的披露,或者一方爲履行審批手續而向主管部門進行的披露除外(此時披露方應當確保接受資訊披露一方履行保密義務)。
3.3 交易費用
除非另有約定,各方應當承擔其因履行本協議項下交易而支付的各項費用。
3.4 協議有效期
若在排他期屆滿之日,各方仍未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達成一致並簽訂正式的交易檔案,除非屆時另有約定,否則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3.5 未盡事宜
若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並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補充協議加以約定。
(本頁至此結束,以下無正文)
(本頁爲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 ](公章)
授權代表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
職務:[ ]
乙方:[ ](公章)
授權代表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
職務:[ ]
丙方:[ ](公章)
授權代表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
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