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的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海南的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海南的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高溫補貼是爲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

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而其他區域則有一定的區別,各省的標準也不統一。全國其他省市的高溫費大致分月補、日補兩種發放標準。

按月發放的地區中,如發放高溫津貼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貼金額最高的爲山西和江西,爲240元每月,浙江省爲225元;最低的爲山東省,爲120元每人每月。

按天發放的地區中,標準最高的爲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爲貴州,8元每人每天,與天津相差2倍。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高的多數爲東部地區。與此相反,西部地區的一些省份發放高溫津貼較低。

以上是關於高溫補貼發放的相關的資料,有關海南的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的問題,具體的發放時間應不會有變動,作爲夏天惡劣環境的額外補償,高溫補貼也算是在炎炎夏日爲努力工作的人們送去的一份清涼,也希望大家都能夠按時的領到這一份收入。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