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賠工傷待遇是否需先仲裁

索賠工傷待遇是否需先仲裁

受工傷的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工傷賠償,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 爲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現定了多種解決途徑。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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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待遇爭議必須先仲裁嗎


勞動法第79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30條進一步明確規定,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這些規定,都明確了職工與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待遇發生爭議的,當事人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應先經過仲裁,對仲裁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