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工傷鑑定到哪裏去好?

無錫工傷鑑定到哪裏去好?

一、無錫工傷鑑定到哪裏去?

向無錫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初次鑑定由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再次鑑定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省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是最終結論。

無錫市工傷職工勞動能力初次鑑定應當向無錫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工傷職工按無錫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安排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鑑定。

二、做工傷鑑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表上貼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單位負責則壓照片蓋上單位公章;個人申請需提供單位名稱、單位詳細地址、單位聯繫人姓名及電話,並且當場通知單位聯繫人。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3、攜帶被鑑定人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4、提供完整連續的病歷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證到醫院病案室複印病志,同時加蓋醫院病案管理專用章之後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鑑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診或門診的病志原件並複印件、診斷書及輔助檢查報告單原件並複印件,審覈原件保留複印件。

三、工傷鑑定的程序是什麼?

1、材料審覈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及時審覈。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因傷情複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鑑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長30日。

2、專家抽取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按規定、分科別從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與職工傷情相吻合的科別的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鑑定。

3、現場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提前通知職工進行鑑定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材料。職工應當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按時到現場參加鑑定。

組織勞動能力鑑定的人員應當對職工的身份進行覈實。

4、委託檢查

因鑑定工作需要,專家組認爲應當進行有關檢查和診斷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檢查和診斷。

綜上所述,無錫職工因傷需要做鑑定的,第一次鑑定要向無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在申請書裏面,詳細的寫清工傷事故過程、時間、地點等。從提交申請到拿到鑑定結果最晚不遲於兩個月,如果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向江蘇省勞動能力鑑定書提出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