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的加班工資如何計稅?

一、勞動者的加班工資如何計稅?

勞動者的加班工資如何計稅?

勞動者的加班工資計入員工工資總額,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主席令[2007]第085號)第二條第一項的規定,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加點所取得加班工資,不屬於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應併入工資、薪金收入,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這裏的工資、薪金所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08]第519號)第八條的規定,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

同時,根據主席令[2007]第085號文第四條第三項的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可享受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所謂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國務院令[2008]第519號文第十三條的規定做了進一步細化,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擴展資料: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爲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稅率表附後)。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爲百分之二十,並按應納稅額減徵百分之三十。

四、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爲百分之二十。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徵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爲百分之二十。

綜上所述,勞動者自己爲了更多的補償費用而選擇了在正常工作時間外繼續留守工作的話,單位需要針對因此而獲利的部分對員工進行工資的支付,而這部分的工資也會被納入到正常的月工資內給付給員工的帳戶,所以扣稅的標準也會按照最後計算的總額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