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證暫住證上海市暫住證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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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透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爲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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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證辦理

上海居住證辦理條件爲:
1、離開常駐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
(1)有合法穩定就業。
(2)合法穩定住所。
(3)連續就讀。
2、未滿16週歲的爲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人、殘疾人等,可以由監護人、近親屬代爲申領《上海市居住證》。
3、居住在違法建築或者有違法居住行爲的,不予辦理《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