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異地居住證明可以辦身份證嗎?

一、在異地居住證明可以辦身份證嗎?

在異地居住證明可以辦身份證嗎?

申請換領的,交驗原有效期滿的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戶口簿、居住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件)。

離開戶籍地的羣衆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有以下步驟: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第二步,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資訊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覈簽發。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覈簽發的制證資訊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覈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二、辦理措施

制發流程

證件申領和制發的基本程序是:公民應當自年滿16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申領手續,要交驗居民戶口薄、本人照片,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納證件工本費。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由監護人代爲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公安機關在對公民申報材料與本人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覈對無誤後,將辦證資訊傳輸報送上一級公安機關制證。

申領證件

在前往辦證時,應攜帶居民戶口薄、兩張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現場採集相片)和原申領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證。

在辦理手續時,要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和進行身份證指紋收集,協助工作人員準確核身份證登記項目,並交納證件工本費。

注意的是流動人口錄指紋要回戶口所在地辦理。

自助服務終端開通,實現的功能有戶籍政策查詢、辦理進度查詢、戶籍證明打印和身份證的補辦、丟失註銷。還可以辦理註銷證明和關係證明。

三、有效期限

分爲5年、10年、20年、長期4種。未滿16週歲、自願申領身份證的公民,身份證有效期5年;16週歲至25週歲的公民,身份證有效期10年;26週歲至45週歲的公民,身份證有效期20年;46週歲以上的公民,身份證長期有效。

也有法律規定,第一代身份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自2013年以後,以二代證爲主,全國尚未換證的公民還有很多。新修訂的《居民身份證法》同時規定,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包括自願登記指紋資訊,從2013年起,在全國部分大中城市戶籍派出所先期試行身份證自願登記指紋資訊工作。

爲了更好的統計和明確公民的身份,國家也是要求所有的公民都要辦理居民身份證,身份證也是證明持有人身份的法定證明,同時也是辦理相關業務的基本材料,如果公民將自身的身份證丟失後,爲了預防不法分子進行違法活動,公民也是要及時的進行補辦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