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辦理居住證明在哪裏辦理?

一、南京辦理居住證明在哪裏辦理?

南京辦理居住證明在哪裏辦理?

南京辦理居住證明應當到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需要本人攜帶身份證件、照片(一般是2張),由房主帶領到當地轄區派出所辦理。房主要帶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等相關證件。外籍人員如果是住在公司,那公司應該出具證明,證明中應說明某某是我公司的員工、公司地址、法人名稱等。

二、申請材料

(一)使用黑色墨水筆填寫《外國人簽證證件申請表》,粘貼一張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申請人簽名。如屬代辦的申請,代辦人須簽名。

(二)有效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基本資訊頁、有效Z簽證頁/工作類居留證件頁、本次入境章頁)。

(三)聘用單位加蓋公章的公函。

(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或外國專家主管部門出具的《就業證》、《外國專家證》、《海外留學人員工作居住證》等允許工作的證明。參加文體活動的外國人,提交文化、體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演出許可、相關函件及名單。

(五)非持Z簽證入境者,還應當提交符合中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外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條件和要求規定的證明材料,或其他符合規定的相關材料。

(六)出入境衛生檢疫部門(湖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在六個月內出具的身體健康證明。

(七)在實際住宿地派出所或與出入境管理部門聯網的賓館、酒店登記的《外國人住宿登記表》。

(八)聘用單位外事專辦員身份證(複印件上註明聯繫方式)。

(九)聘用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及依法登記證明,根據單位性質不同,可提交經年檢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外國(地區)企業常住代表機構登記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機構代表處執業許可證、辦學許可證明等。聘用單位爲政府機構、駐華外交領事機構、公立大中小院校的,免交依法登記證明。

(十)公安機關認爲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申請材料。

在南京辦理臨時居住證明應當由當事人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到公安機關辦理,在辦理居住證明時,應當由當事人提交相關的證明資料,按照公安機關的相關規定來辦理。在司法實踐中,外籍人員還應當遵守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並提交用人單位的相關證明檔案和資料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