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派出所居住證明怎麼辦理

一、廣州派出所居住證明怎麼辦理

廣州派出所居住證明怎麼辦理

(一)申領條件:在廣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來穗流動人口,可以依規定在居住地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領有效期限統一爲一年的居住證。

(二)需提交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證。

②本人居住證相片回執及相片,或者工作人員透過居民身份證讀取芯片相片資訊。

③居住登記回執(在旅館業住宿已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除外)。

④提交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之一。證明材料須準確表述居住證申辦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在穗居住地址,以及在穗居住(或就業、就讀)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況。

對首次辦證的公民免收取證件工本費,對公民因遺失、損壞而補領、換領居住證的,按規定收取證件工本費20元。對符合辦證條件,並提供真實有效證明材料的來穗流動人口,發放《廣東省居住證領取憑證》。

(三)證件期限和簽註:居住證有效期限統一爲一年。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證有效期滿之日前1個月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和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的鎮、街道(或社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簽註手續。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

二、相關法律知識

1、年滿16週歲——未滿60週歲的流動人員

2、在廣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來穗流動人口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個人需要申領居住證外,可以不發給居住證:

1、未滿十六週歲或者已滿六十週歲的;

2、在居住地就醫、探親、旅遊、出差的;

3、在本省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的;

4、已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

辦理居住證不管是對個人還是對城市都是比較好的,這樣城市便於管理。不過在所愛城市居住也是可以不進行辦理居住證的,不過在所在城市報考駕駛證胡或者是參加考試都是需要用到居住證的。總之辦理要比不辦了好,並且辦理不要錢。